1月13日上午,北洋商会召开了该会成立后的第一次会长会议。会上,潘华平会长总结了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,提出了2006年度的工作思路,大家讨论并通过了《北洋镇商会工作职责》、《北洋镇商会活动制度》、《北洋镇商会财务财产管理制度》、《北洋镇商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》等四项制度。
商会工作职责明确了商会是在镇党委、政府领导下的具有统战性、经济性、民间性的群众团体和民间商会,具有参政议政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、促进经济发展、协调关系等十一项职责。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纪律,厉行节约、勤俭办事,合理安排经费,杜绝不合理开支,并规定日常开支5000元以下的由秘书长审批,5000元以上的由会长审批,10000元以上的由会长会议研究决定。 该会成立以来,一直把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商会工作的突破口,把创一流商会作为奋斗目标,以推动经济发展为已任,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,用制度约束、规范和推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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